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决议
原发表日期:2003-03-22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
2003年3月21-22日,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在内蒙古和林县召开了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应到49人,实到45人、病假1人、事假3人,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到会人数。本次会议就近期工作思路及2003年工作计划、种兔质量评估方案、兔肉促销宣传日(即兔肉节)、兔产品连锁经营信息网络建设等提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近期工作思路和2003年工作计划。 2.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种兔质量评估办法,并责成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评估标准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3.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兔肉消费宣传日(即兔肉节)的宣传计划,常委会一致认为,确定一个消费宣传日很有必要,并同意把6月6日确定为全国兔产品促销宣传日,要求全体会员在每年的6月6日带头进行兔肉、兔产品消费宣传,并责成秘书处在北京组织兔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名流进行一次集中宣传。 4.常务理事会要求秘书处尽快提出兔产品连锁经营销售信息网络计划,为会员提供信息,帮助会员单位销售产品。 5.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会员会费标准,要求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严格依照章程及有关规定办事,及时缴纳会费,并一致要求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带头交纳,以维持秘书处的正常运转。 6.常务理事会一致认为,给养兔之乡命名很有必要,有利于兔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兔业产业链的完善,提高兔业整体水平。具体工作责成秘书处进行试点,在条件成熟后进行规范。 7.常务理事会要求秘书处积极发展会员,壮大队伍,特别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要带头组织发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