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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兔肉节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

各位会员、兔业生产、加工企业及相关行业工作者:
  自我国兔业行业确立“六月六,吃兔肉”的兔产品消费宣传日以来,得到业界同仁的普遍认同与密切配合,秘书处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兔肉等产品促销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与促销效果,现将今年6月6日第三届兔肉节宣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六月六,吃兔肉”。
  二、组织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秘书处统一组织兔肉及相关产品,集中在浙江省文成县主会场举行第三届兔肉节;各会员及会员单位可在当地设立分会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第三届兔肉节。在大力宣传兔肉营养特性与保健功能的同时,以兔(或兔业)为基本元素,赋予其相应的文化内涵,运用书法、绘画、诗词、歌赋、小品、相声、雕塑、篆刻、剪纸、刺绣、布贴画、艺术摄影等表现形式,丰富和提升兔文化品位。
  1. 由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中国牧业通讯杂志社牵头,在浙江省文成县设立主会场举办“第三届兔肉节”,组织全国相关兔业企业为协办与支持单位,全体会员向主会场提供兔肉等产品。
  2. 有关支持(或协办)单位将是否参加的回执于2005年5月10日反馈给秘书处,以便全面落实“第三届兔肉节”宣传活动。
  3. 相关支持(或协办)单位为“第三届兔肉节”准备一定数量鲜兔肉,用于“第三届兔肉节”当日在主会场烹制“兔肉宴”,或提供具有不同地方风味的各种(烧、烤、卤、炸)兔肉食品,供主会场参会嘉宾、社会名流、媒体记者现场品尝,以便品味不同加工方法制作的兔肉菜品或食品,体味兔业饮食与文化内涵,感受兔产品时尚消费的独特魅力。
  4. 全国各地兔业及相关兔产品加工企业,除亲自参与或提供兔产品参加主会场的促销宣传活动外,应在当地组织好第三届兔肉节分会场,邀请当地政府和畜牧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代表、幼儿园师生代表、老龄委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餐饮界知名人士、大型商场及超市营销经理、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参加,并邀请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权威媒体参与,开展现场宣传与全面跟踪报道,确保“第三届兔肉节”的宣传效果。
  三、宣传办法:
  1. 由主办单位统一印发“第三届兔肉节”的宣传材料,并组织国内电视、报纸、杂志等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兔肉等产品的认知度,进一步了解吃兔肉的好处,掀起全民吃兔肉的消费热潮。
  2. 在“第三届兔肉节”上,各地兔业企业应与当地兔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当地消费者的口味与饮食习惯,加工制作具有地方特色与风味的兔肉食品,免费提供给广大消费者品尝,并配合相应的促销活动加大宣传。
  3. 以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会、中国牧业通讯杂志社为主,组织兔业分会会员及规模化的兔业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届时将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七套)、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肉类协会、中国食品协会、南方周末报、中国经营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畜牧报、全国兔业主产省(区)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新民晚报、羊城晚报等权威媒体和农业、食品、肉类加工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有影响力的人士参与,通过媒体的全面报道,加大对兔肉等产品的宣传力度,通过引导消费,促进我国兔业的健康发展。
  4. 拟出版《中国兔肉加工大全》一书,全面收录各地独具特色的兔肉及相关加工产品,展示加工企业实力,拓展兔文化。
  四、活动宗旨
  基于对兔肉营养价值和优良特性的客观了解,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无公害、绿色兔肉等产品。以解决兔业分会会员及会员单位生产的活兔与兔肉等加工产品销售为目的,在资金等条件成熟时,兔业分会将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开设“兔肉餐饮专营店”,策划并启动“统一品牌”,通过联合运作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与养兔主产区建立“兔肉餐饮连锁店”,网络化销售推动我国兔业的发展。改变我国兔业生产的被动局面,解决我国兔业养殖、加工企业的后顾之忧,延伸兔业产业链,保持我国兔业产业健康发展。   
  为此,秘书处建议全国兔肉生产、加工及相关兔产品加工企业与本分会团体、个人会员联合起来,充分利用这一兔产品消费宣传日的契机,采取兔肉等产品现场促销宣传的方式,扩大兔产品的消费宣传,办好“第三届兔肉节”。

      中国畜牧业协会兔业分秘书处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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